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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营孜煤矿生活污水处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时间:2020-03-06 2020年1月21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煤矿根据生活污水处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桃园镇钱营孜煤矿污水处理站内,项目保留原有处理工艺:A/O(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依托现有的调节池、沉淀池等,新增一套SBOT处理系统及其他构筑物。工程处理规模为2500m3/d,其中1000m3/d自流进入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500m3/d进入新建SBOT生化池。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0月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完成钱营孜煤矿生活污水处理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11月取得宿州市埇桥区环保局批复(埇环建字[2018]235号);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为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大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于2019年9月竣工,同月试运行,2020年1月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为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0万元,占总投资10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钱营孜煤矿生活污水处理改建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动: (1)污泥压滤间建设位置由调节池北侧移至调节池南侧,面积基本一致。 (2)出水消毒方式由二氧化氯消毒变动为次氯酸钠消毒,相关消毒设备发生变化。 参照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2015.06.04),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保留原有处理工艺:A/O(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依托现有的调节池、沉淀池等,新增一套SBOT处理系统及其他构筑物(同步生物氧化池(SBOT)+多介质滤池+接触消毒工艺)。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矿区和电厂生产,不外排。 2、废气 对预处理池(包含粗格栅渠及调节池)、初沉池、污泥浓缩池和污泥压滤间进行加盖或封闭处理,防止恶臭气体逸散,并对格栅、初沉池和调节池等恶臭气体进行收集,经UV光解除臭设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厂周围建设绿化带。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源和传播路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格栅收集的栅渣和剩余污泥。 格栅渣:格栅机下口采用小推车收集栅渣,存放于密闭的垃圾桶中,定期清运,交环卫处处理。 污泥:本项目在调节池南侧新建污泥脱水车间,配有1套板框压滤设备,污泥通过收集之后进入污泥压滤间进行脱水浓缩。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出水口的pH值范围为7.07~7.13,其他各污染物日均浓度分别为SS:7~8mg/L、CODcr:22~29mg/L、BOD5:4.2~5.8mg/L、NH3-N:0.589~0.789mg/L、TP:0.408~0.462mg/L、动物油脂:ND、石油类:ND。 污水处理站尾水各项指标的监测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的硫化氢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001~0.008mg/m3,氨的排放的浓度范围为ND~0.06mg/m3,臭气浓度范围为10~13;有组织废气中的硫化氢排放速率范围为4.53×10-3~7.09×10-3 kg/h,氨的排放速率范围为3.76×10-2~4.77×10-2 kg/h。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各厂界浓度均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硫化氢、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1~56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栅渣存放于密闭的垃圾桶中,定期清运,交环卫处处理。污泥经污泥压滤间进行脱水浓缩后含水率最大值为56.5%,满足《城镇污水出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关于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的要求,定期外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检测报告可知,矿区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到达回用标准,全部回用于矿区和电厂,不外排;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所规定要求:钱营孜煤矿生活污水处理改造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建立了健全的安全防护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恶臭排放。 2、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3、加强厂区内和厂周围的植树、种草,绿化环境。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煤矿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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