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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亚年产4000万支新能源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时间:2020-12-29 2020年11月29日,安徽德亚电池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支新能源电池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德亚电池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支新能源电池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绿沃新能源产业园内,通过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8000平方米,年产量达4000万支。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6月取得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的批复(舒环评[2020]42号);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为深圳市瑞适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瑞适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11月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占总投资4.6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安徽德亚电池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支新能源电池产业化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工程实际建过程中NMP、电解液储存区由原来仓库东部转移到仓库西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负极浆制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无特征污染物,上清液排至厂区总排口;NMP废液回收后由南京舜达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冷却排污水和经预处理的负极制浆废水一起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涂布烘干废气经过NMP冷凝回收+吸附收缩+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注液、封口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经滤芯装置处理后通过除湿机排风;卫生防护距离100米内没有学校、医院环境等敏感目标。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源和传播路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统一送往市政垃圾处理场处置。 (2)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分条、模切产生的极片边角料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废电池交由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回收;NMP废液交由南京舜达捷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收。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设备擦洗废抹布、废活性炭暂存在绿沃危废间,交由安徽省慈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环境风险防患 项目设置事故废水池70m3;设置电解液物品贮存场所及围堰;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6、土壤及地下水 (1)NMP、电解液储存区和负极浆料沉淀池重点防渗,采用环氧树脂+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 (2)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厂内道路、办公室等进行一般防渗,采用混凝土硬化,采取防渗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出水口的pH值范围为7.15~7.17,其他各污染物日均浓度分别为SS:10~15mg/L、CODCr:32~43mg/L、BOD5:9.2~9.7mg/L、NH3-N:0.443~0.714mg/L、TP:0.067~0.073mg/L、石油类:ND。 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因子的监测浓度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二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3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范围为0.150~0.300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0.89~1.97mg/m3;G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范围0.072~0.091kg/h,排放浓度为5.01~6.37mg/m3,G2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范围0.012~0.014kg/h,排放浓度为5.29~6.17mg/m3,均能满足《电池工业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的表5、6标准。项目单位排放的VOCS总量满足总量排放要求。 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范围为1.49~1.9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2.9~57.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4.8~47.9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有专门企业回收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安徽省慈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检测报告可知,项目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到达排放标准,全部经市政管网进入杭埠镇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民主河;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所规定要求:安徽德亚电池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支新能源电池产业化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建立了健全的安全防护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控,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德亚电池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