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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时间:2021-10-22     【原创】   阅读

滁州兴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童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童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经三南路219,通过租赁安徽乐达精密合金有限公司厂房,购置生产厂房。项目建成运营后年产童车铁件24万套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6月取得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的批复(全环评[2020]36号);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为安徽英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8月19日~20日开展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1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童车铁件24万套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此次验收为整体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1)原环评设计3台钻床、15台冲床、10台气保焊机,此次验收实际有4台钻床、18台冲床、14台气保焊机。

(2)原环评设计化学品库位于厂区北侧中部,此次验收化学品库位于厂区西南侧;原环评设计原料库位于厂区东侧,此次验收原料库位于厂区西侧;原环评设计危废库位于厂区西北侧,此次危废库位于厂区东南侧;

原环评天燃气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此次验收DA003排气筒与低氮燃烧器取消,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一道经集气罩收集通过DA001排放。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废水通过管道经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

2、废气

有组织废气: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烘干的有机废气经微负压收集经活性炭纤维+活性炭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液化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一道经集气罩收集通过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未捕集的焊接烟尘及有机废气。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切割机、钻床、冲床、气保焊机、全自动电泳线等设备。

工程中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门窗、加装减振基础、建筑隔声和加强绿化等。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脱脂废液、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定期交由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

(1)危废仓库、化学品库采用重点防渗,采用环氧树脂+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

(2)成品库、原料库等进行一般防渗,采用混凝土硬化,采取防渗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废水通过管道经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

2.废气治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烘干的有机废气经微负压收集经活性炭纤维+活性炭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液化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一道经集气罩收集通过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未捕集的焊接烟尘及有机废气。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切割机、钻床、冲床、气保焊机、全自动电泳线等设备。

工程中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门窗、加装减振基础、建筑隔声和加强绿化等。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1)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脱脂废液、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定期交由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的出水口的pH值范围为7.23,其他各污染物日均浓度分别为SS:113.88mg/L、CODCr:439mg/L、NH3-N:3.11mg/L、TP:0.80mg/L。

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因子的监测浓度均满足COD、SS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接管。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的最大排放浓度0.77 mg/m3,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247mg/m3,有组织废气DA001排气筒进口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范围为0.21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DA00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范围3.22×10-2kg/h,最大排放浓度为7.4mg/m3。有组织废气DA002排气筒进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范围1.44×10-2kg/h,最大排放浓度为10.5mg/m3;DA002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范围2.87×10-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1.72mg/m3。

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上海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中标准;液化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执行标准;氮氧化物排放参考滁州市《关于印发滁州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不高于30mg/m3。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0.7~54.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3.2~46.6dB(A),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北侧昼间噪声平均值为52.3dB(A),夜间噪声平均值为44.9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4)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脱脂废液、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危废暂存库暂存,并定期交由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实际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1288t/a,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有组织申请排放量0.01288t/a,本项目实际VOCS排放总量为0.0046t/a,项目运营期VOCS有组织申请排放量0.0046t/a,在总量核定范围内。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涉及新增废水污染物指标:COD、NH3-N总量,纳入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不另行申请;项目固废零排放,不申请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检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全椒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废水通过管道经总排口排入污水管网。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所规定要求:童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建立了健全的安全防护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控,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童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时应重点关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排放标准。

滁州兴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兴成五金验收意见(盖章).docx

兴成五金验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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