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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00吨环保新型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时间:2025-02-23     【原创】

2025年2月22日,安徽政道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年产3500吨环保新型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杭埠镇三蕊路与六丛路交口,项目购置方舟智略科创产业园5#,8#厂房,建筑面积575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两条可降解快递包装袋及一条珍珠棉深加工(无发泡)生产线,购置可降解吹膜机组4套,制袋机8台;立切机3台,冲排一体机2套,冲床4台,排废机4台,粘胶机10台,横切机4台等生产设备,通过吹膜、制袋、裁切、粘合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1000吨可降解快递袋和2500吨珍珠棉制品的生产规模。本次阶段性验收产能为年产2640吨环保新型材料。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9月公司委托安徽英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年产3500吨环保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0月9日通过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舒环评[2024]54号)。2025年1月20日完成排污许登记,登记编号:91341253MAD1MTY158001Y。

本项目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至2025年1月5#,8#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1.5%。

4、验收范围

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为两条可降解快递包装袋及一条珍珠棉深加工(无发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部分设备,其余未建设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阶段性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1)危废库位置发生改变,由仓库内部变更至仓库东部,厂房东北部;

(2)制袋机布局发生变化,由原纵向两排变更至横向一排;

(3)热压机位置发生变化,由8#厂房二楼变更至一楼;

(4)DA001排气筒位置发生变化,由5#厂房南侧变更为北侧。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产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一口对外”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并达到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民主河。

2、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来源为吹膜工艺中吹膜工序、制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珍珠棉深加工工艺中热压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吹膜、制袋废气通过在吹膜机四周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制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制袋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位于5#生产车间;热压粘合废气通过在胶水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热压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位于8#生产车间。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营,主要为可降解吹膜机、制袋机、立切机、冲排一体机、冲床、排废机、粘胶机及横切机产生的噪声,最大声级值约为80dB(A)。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个别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隔声罩等;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如适当增加车间墙壁厚度,并安装隔声门窗。合理布置厂内各功能区的位置及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车间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润滑油,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总排口pH值范围为6.4~7.8、COD 72~103mg/L、NH3-N 1.38~2.26mg/L、TP:0.55~0.67mg/L、TN 3.59~4.10mg/L、SS 36~46mg/L、BOD5 21.9~30.5mg/L。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18~0.55mg/m3;门窗处外1m浓度范围为0.56~1.14mg/m3;吹膜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0.86~15.4mg/m3,珍珠棉深加工工艺废气排气筒(DA002)有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09~21.7mg/m3。

本项目吹膜制袋及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和表4标准限制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相关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3~60dB(A),敏感点智慧电子小镇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8~50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智慧电子小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以及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

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交由安徽省慈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一并接管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安徽政道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00吨环保新型材料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政道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22日

政道年产3500吨环保新型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doc

政道年产3500吨环保新型材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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