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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时间:2025-03-10 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迎宾大道与胜利大道交口,内设熔化车间、铸造车间、热处理车间、机械加工车间以及配套建设的办公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辅料仓库、仓储发货车间、化学品库等,本次阶段性验收产能为年产车身结构件10000吨、底盘件5000吨、其他汽车零部件5000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2月公司委托安徽英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17日通过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舒环评[2022]18号)。已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523MA8N5D9E72001U。 本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至2024年7月份项目熔化车间、铸造车间、机械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7903.7万元,现状已完成投资3000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0.8万元,占总投资6.3%。 4、验收范围 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为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为熔化车间、铸造车间、机械加工车间以及配套建设的办公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辅料仓库、仓储发货车间、化学品库等公辅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热处理车间及配套环保设施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1)危废库位置发生改变,由厂区东北部变更至厂区西部; (2)应急池改为吨桶周转。 (3)为了防止压铸脱模废气引发火灾,考虑安全问题,压铸、脱模废气处理措施发生改变,废气由管道收集+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布袋需覆膜)+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更改为废气经管道收集+静电除尘+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产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金属熔化产生的颗粒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压铸成型时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熔化炉密闭,颗粒物经管道收集+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布袋覆膜)处理后(风量50000m3/h),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SO2、NOX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压铸设备密闭,废气经管道收集+静电除尘+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风量80000m3/h),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本项目以熔化车间和压铸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和食品生产企业。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源和传播路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是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除尘灰、废铝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脱模剂桶、废脱模剂、含油废料、污泥,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其中废铝渣交由安徽省庐伟铝业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脱模剂桶、废脱模剂、含油废料、污泥定期交由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厂区配备了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定期检修各类污染防治设备,化学品库、危废库、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并设有围堰收集池,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341523-2024-026-L。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总排口pH值范围为6.1~6.4、BOD5 134~148mg/L、COD 293~305mg/L、NH3-N 8.27~8.81mg/L、LAS 0.603~0.701mg/L、SS 19~26mg/L、石油类 0.12~0.14mg/L、动植物油 0.36~0.45mg/L、TP:0.78~0.87mg/L、TN 12.3~12.9mg/L。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特征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他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熔化废气(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23.4~27.9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22~5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范围为17~28mg/m3;压铸、脱模废气(DA002)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3.2~14.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4.96~5.38mg/m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219~0.486mg/m3;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范围为0.94~2.66mg/m3;厂区监控点颗粒物浓度范围为1.267~1.374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3.33~4.06mg/m3。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车间门窗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符合《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 3、噪声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61~64dB(A),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5~56dB(A),夜间不生产,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以及除尘灰、废铝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脱模剂桶、废脱模剂、含油废料、污泥等危险废物。 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除尘灰、废铝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脱模剂桶、废脱模剂、含油废料、污泥,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内,其中废铝渣交由安徽省庐伟铝业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脱模剂桶、废脱模剂、含油废料、污泥定期交由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项目VOCS能够满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复的SO2:1.501吨/年、NOx:2.572吨/年、烟(粉)尘:1.915吨/年、VOCs:0.397吨/年总量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铝压铸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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