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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吨金属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时间:2025-03-03 2025年3月2日,全椒全福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根据年产300吨金属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丰乐大道58号,项目购置厂房,购置喷漆房、数控车床、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冲床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占地面积为1975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00吨金属制品。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300吨环保新型材料。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委托安徽英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年产300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2月26日通过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全环评[2024]100号)。已完成排污许登记,登记编号:hb341100500000900Y001Z。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至2025年1月本项目所有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6.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所有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无变动情况。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产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入全椒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H、COD、BOD5、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全椒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襄河。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下料粉尘、喷漆废气、晾干废气。项目下料采用剪板机、线切割等方式,产生的金属粉尘定期收集,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营,主要为车床、剪板机、冲床、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机械噪声,最大声级值约为80dB(A)。在生产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隔振基础、铺垫减震垫或设置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布局,合理布置厂内各功能区的位置及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车间中部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建设项目厂区及厂区周围加强绿化植树,以提高消声隔音的效果。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金属屑、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金属屑、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切削液,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或者离心等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或者压块,收集后暂存危废库,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总排口pH值范围为6.6~7.7、COD 55~187mg/L、NH3-N 0.492~1.81mg/L、TP0.11~0.88mg/L、TN 0.66~2.03mg/L、BOD5 10.6~42.9mg/L、SS 13~31mg/L。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入全椒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pH、COD、BOD5、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全椒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襄河。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厂界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175~0.344mg/m3,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13~0.80mg/m3;门窗处外1m浓度范围为0.64~1.02mg/m3;有机废气排气口(DA001)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3~3.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42~1.96mg/m3。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的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排放限值;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1~63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金属屑、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等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金属屑、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一并接管排入全椒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全椒全福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金属制品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全椒全福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