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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爱德夏汽车核心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时间:2026-07-13 安徽爱德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根据德国爱德夏汽车核心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方兴大道与铭传路交叉口西北侧,内设生产车间、以及配套建设的办公室、包材仓库、丁类仓库、化学品库等,本次阶段性验收产能为年产门铰链2220万件、限位器765万件、发罩铰链175万件、丝杆38万件、弯管式汽车行李箱铰链330万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5月,企业委托安徽鑫辉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德国爱德夏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7月30日通过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环建审([2024]10040号))。已完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34010074890558XG003W。 项目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至2026年6月份,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办公仓储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10748万元,现状已完成投资9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6万元,占总投资0.3%。 4、验收范围 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为生产车间已建设的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办公室、包材仓库、丁类仓库、化学品库等公辅设施。 配套实验室以及生产车间内未建设生产设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鉴于本次阶段性验收监测期间,危废库内无危险废物暂存,因此危废库已建设废气环保设施未纳入验收监测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1)打磨废气集气罩尺寸发生变化,集气罩尺寸由200*200mm变更为500*500mm。 (2)焊接废气收集措施发生变化,焊接废气由通过集气罩收集变更为整体焊接房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收集措施强化。 (3)危废库位置发生改变,由固废库最北侧变更至固废库最南侧。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产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打磨、切割、焊接产生的颗粒物,喷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打磨车间设置集尘器,打磨粉尘、切割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与通过密闭收集的焊接废气分别进入密闭管道后经同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油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一套油雾净化器(TA003)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3、噪声 项目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源和传播路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除尘灰、焊渣、不合格产品、废布袋等工业固废,统一收集至一般固废库(约110m2)暂存后综合外售处理。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油泥和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暂存库(约80m2),定期委托安徽威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危废库、化学品库重点防渗处理,并配置相关应急物资,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340171-2026-035L。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本次阶段性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总排口pH值范围为7.5~7.8、BOD5 100~162mg/LCOD 303~476mg/L、NH3-N 52~71mg/L、SS 75~230mg/L、动植物油 2.58~4.47mg/L、TP:5.36~7.75mg/L。 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监测期间,打磨、切割、焊接废气(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0.420~1.400mg/m3;喷油废气(DA00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2.118~2.550mg/m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171~0.333mg/m3;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范围为1.37~2.78mg/m3;厂区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1.52~2.51mg/m3。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5)表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相关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车间门窗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符合《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标准要求。 3、噪声 本次阶段性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7~5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8~54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灰、焊渣、不合格产品、废布袋等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油泥、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安徽威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项目颗粒物、VOCS能够满足环评报告表中的烟(粉)尘:0.284吨/年、VOCs:0.329吨/年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管要求,排入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安徽爱德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德国爱德夏汽车核心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爱德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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